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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浏览:编辑:文/姗姗11月06日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2年,前身是中国一汽建立的长春汽车技术学校,1979年开办全日制专科教育,2009年由中国一汽划归长春市政府管理。学校2009年成为国家首批高职示范院校,2019年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行列。是中国第一所专门为汽车工业培养人才的学校,全国唯一一所面向汽车全产业链办学的专科学校,为中国成为汽车强国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,被誉为“中国汽车人才摇篮”。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

学校是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、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、全国机械工业新能源汽车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、全国首批机械行业服务先进制造高水平骨干职业院校、高教强省高职龙头学校、吉林省首批现代职业教育示范校,先后获国家职业教育先进单位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、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、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、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、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、中国最具社会影响力院校等荣誉称号。

学校共开设35个专业,其中5个国家级示范(骨干)专业、8个省级示范(高水平)专业。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省内各专业分数线

序号 专业名称 批次 分数 位次
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科批 407 88241
2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专科批 405 89182
3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科批 401 90925
4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专科批 394 94040
5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专科批 394 94040
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科批 389 96267
7 氢能技术应用 专科批 385 98080
8 汽车电子技术 专科批 384 98504
9 智能控制技术 专科批 383 98939
10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专科批 382 99364
11 汽车智能技术 专科批 380 100166
12 数控技术 专科批 378 100970

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原则

普通高考录取原则(内蒙古自治区除外)

1.分数优先原则,对于进档考生,根据考生投档分数,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。

2.优中选优原则,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,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,科目顺序为数学、外语、语文。

3.完成院校计划原则,即在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时,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。

4.完成专业计划原则,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在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情况下,依据分数高低调剂到学校未录满的专业。

5.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执行,具体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本年度相关文件为准。

6.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,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7.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专业志愿录取,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。

8.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,在吉林省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,无此专业志愿者不予调剂录取。在其他省录取时,按照该省相关规定执行。